导读:合同能源管理和绿色信贷两项政策,成为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道路上的两架助推器。然而,近期两项政策频频爆出问题,节能之路并不顺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刚起步一年,就爆出节能项目上报失实的消息。而绿色信贷从2007年起就开始实施,几年来一路摸爬滚打,但目前政策体系不完备,特别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和制约体制,也暗含节能效果大打折扣的潜在危险。
合同能源管理:个别项目数字失真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行一年之际,问题突显。7月26日,国家发改委披露,2010年申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存在节能量严重失实、技术改造不符合国家规定等多种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这个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自去年6月起跑。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
而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正式开始实施。对于符合标准的项目,“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这对只有技术没有资产的节能服务中心来说,无疑是加速跑的一声哨响。但这项奖励政策一出台,便被误读。目前更是爆出节能项目上报失实的消息。
“部分项目节能量明显偏大,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发改委相关人士披露,有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明显不合理,有的项目不属于支持范围也来申报,“其中包含一些搬迁改造、瓦斯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等项目。”
对此,发改委表示,某些地区把关不严、审查失职,是项目失实的主要原因。
绿色信贷:标准缺失
绿色信贷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几年来其拒绝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贷款的宗旨,彰显银行助力节能减排的姿态。在某些钢铁大省,银行的贷款曾占到60%~70%的行业占比,但目前这一比例已经降到20%以下。
从这一数据看,银行绿色信贷效果应该是不错的。但是,绿色信贷的问题日益浮现:有些项目在这家银行贷不到款,转身到另外一家却可以贷到。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前不久,某公司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贷款被某国有银行否决,而几乎在同一时间,一个风电场项目和一个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却在另一家银行走了绿色通道,很快获得了贷款。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表示,银行自身很难把握贷款的尺度,其原因在于国家级绿色信贷标准缺失。“我国目前的绿色信贷政策缺乏操作性,缺少操作层面的具体指导和风险评级标准。”
“这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不公平的。”某商业银行一位高官表示,希望有关方面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
环保部政研中心前不久发布了《中国钢铁行业绿色信贷指南》,这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涉及钢铁行业的信贷指南。此项指南设置了多项评价指标,据此对企业进行评分,最终对绿色信贷的等级分为三级:优先贷款、可以贷款、拒绝贷款。
虽然《信贷指南》列出了具体判定条件。不过,原庆丹表示,由于知识面和信息可得性等原因,在操作过程中仍会存在一定困难。
他建议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借鉴国外同行的普遍做法,即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独立的环境风险评估,编写评估报告。“这样得出的结论会更加科学,能更有效地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