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博玮伺服科技导读: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决定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对试点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再制造业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再制造产业究竟发展到何种程度?
汽轮机等发电设备部件是再制造业试点产品之一。
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再制造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发展快车道。一年之后的2011年9月,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出《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再制造产业引向更广阔的领域。
国家频频出台政策,足见对再制造产业的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当前我国再制造产业实力究竟如何?业内专家的判断是,进步飞速,但暗藏隐忧。
我国再制造产业快速发展
再制造是指将废旧零部件、工程机械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合格的再制造产品,应该能够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中国工程院院士、装甲兵工程学院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徐滨士认为:“再制造的特征就是产品质量性能不低于新品,且成本只有新品的50%,可实现节能60%以上、节材70%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
美国是最早进行再制造的国家,现在产值已达1000亿美元,可提供100万个就业岗位。我国再制造产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取得了较大进步。这主要表现在支持政策、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
2005年以来,我国就在不断完善再制造产业的相关支持政策。2010年11部委发布《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例如,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2007年六部委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装备再制造等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企业和地方开展试点;2009年我国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支持企业开展再制造”。此外,“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把发展再制造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再制造法规政策不断出台,为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国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已在多家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推动了产业发展。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探索旧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建立再制造产品流通体系等提供了条件。试点催生了专业化企业,有效提升了再制造产业的专业化程度。此外,在技术基础方面,我国研发了多项再制造关键技术;在理论基础方面,也初步建立了寿命预测评估模型。
可以说,我国已形成中国特色的再制造模式。这种模式可使废旧资源蕴涵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缓解资源短缺与资源浪费的矛盾,减小大量失效、报废产品对环境的危害。再制造已成为废旧机电产品资源化的最佳形式和首选途径。
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不过,我国再制造产业因起步较晚,技术积累少,导致标准缺位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再制造的广泛应用。
业内人士表示,总结发达国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验可以发现,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的标准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国外,政府在旧件回收、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都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积极引导产业发展与市场应用。在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再制造政策体系,必要的标准也尚未出台。例如,两项再制造关键标准——报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缺失,不利于再制造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由于缺少可作为依据的、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和规范,有关再制造产品质量、周期、服务等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假冒伪劣再制造产品的产生,影响再制造产业的健康发展。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总经理吴术呼吁,必须制定严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杜绝假冒伪劣再制造产品的流通。
此外,我国再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等指导性文件尚未形成,促进旧件回收、再制造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措施不足,行业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带来旧件来源及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等一系列弊端。
再制造产业是关联性、系统性较强的产业。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依托制造业产业基地,加强配套服务能力建设,是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为此,我国应研究制定再制造的专项法规,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支持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制定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标准;完善产业发展的法律责任制度,设立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对再制造各环节的监管;鼓励出台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建设一批再制造产业基地或园区,加快实现再制造产业的集群化发展。
尽早建立系统、完善的再制造工艺技术标准、质量检测标准等体系,是确保再制造产业走上规范化道路的必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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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再制造产业扶植力度
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加大对再制造产业的支持力度,对试点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
根据通知,扩展试点的内容和范围包括:鼓励再制造技术公司为工矿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展专业化再制造服务试点;完善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相关网络建设试点;加强再制造专业化装备生产和产业化应用。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支持,并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正在编制《再制造产品目录》,根据试点情况,把符合新品标准、规模化生产的再制造产品纳入目录,并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