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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晶电气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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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间:2010/4/30 10:44:33 浏览次数: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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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广州三晶电气有限公司荣获由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12月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二、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总投入60%以上。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并且在作其它的一些相关认定(如: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登记),亦可以享受减免营业税、项目补助资金等优惠政策。
相信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大力支持以及三晶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三晶公司一定能乘风飞翔,稳健发展。